我国知名白癜风专家 https://m-mip.39.net/news/mipso_5941698.html 今天,CFDA连发两条公告,决定对治伤风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、和项,以及清热暗疮制剂非处方药及处方药说明书、和项进行修订。 具体修订要求如下: 附件1: 清热暗疮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、项应包括: 腹泻、腹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胃不适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等。 二、项应包括: 1.孕妇禁用。 2.脾胃虚寒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禁用。 3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三、项应包括: 1.保持面部卫生,切忌以手挤压患处。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。 2.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4.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,食欲减少,大便溏稀者应停服。 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附件2: 清热暗疮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、项应包括: 腹泻、腹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胃不适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等。 二、项应包括: 1.孕妇禁用。 2.脾胃虚寒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禁用。 3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三、项应包括: 1.忌烟酒、辛辣、油腻及腥发食物。 2.保持面部卫生,切忌以手挤压患处。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,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。 3.如有较多脓肿、囊肿、脓疱等损害者,医院就诊。 4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5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哺乳期妇女慎用,且应由医师指导,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,食欲减少,大便溏稀者应停服。 8.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医院就诊。 9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10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1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2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3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4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附件3: 治伤风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、项修订为: 每袋装2克(相当于饮片1.克,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,无水咖啡因50毫克,盐酸那可汀10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)。 二、项修订内容如下: 第1条修订为:“对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对乙酰氨基酚、咖啡因、盐酸那可汀过敏者禁用。” 三、项修订内容如下: 第3条修订为:“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无水咖啡因、盐酸那可汀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避免服用咖啡因药品、饮料;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、呼吸疾病(如慢性支气管炎、肺气肿、慢性肺疾病、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难)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新生儿、早产儿不宜使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” 消息来源:CFDA 推荐阅读 ?年最值得 |